一、族語教學知能課程(共同課程):6科12學分
必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必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○○族語結構 |
2 |
族語教材教法 |
2 |
原住民族教育 |
2 |
族語評量與測驗 |
2 |
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論 |
2 |
族語教學觀摩及教學實習 |
2 |
二、族語課程(依族語別分班上課):4科8學分
選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選 修 科 目 名 稱 |
學分數 |
○○族語(一) |
2 |
○○族語(二) |
2 |
○○族語(三) |
2 |
○○族語(四) |
2 |
備註:
1、學分班須修滿20學分,四門族語課程-8學分與六門專業知能課程-12學分,方得頒發20學分修畢證明書。
2、需修習完族語(一)始得修習族語(二),餘類推。
3、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(含)以上認證測驗合格證書者,可免修習族語(一)至(四)課程;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認證測驗合格證書者,可免修習族語(一)至(三)課程;僅依初級、中級族語認證是不可抵免學分班族語課程。
4、族語學分班之族語課程可採認族語學習班課程:
(1)修畢族語初級班者,可免修族語(一)課程;
(2)修畢族語中級班者,可免修族語(二)課程;
(3)修畢族語中高級班者,可免修族語(三)課程。
(4)族語教學知能課程曾修習過大學以上相關科目學分可抵免課程(需課程名稱相同)。
序號 |
級別 |
教學時數 |
教學目標 |
課程規劃 |
1 |
初級班 |
36小時 |
1.能夠正確發出族語書寫。符號發音。 2.能夠分辨詞彙輕、重音位置。 3.習得基本詞彙300詞。 4.能夠了解句型結 構之詞序。 5.可以簡短句型進行日常生活的溝通。 |
參酌原民會以下教材研定相關課程: 1.字母篇教材。 2.歌謠篇教材。 3.句型篇初級教材。 4.族語E樂園—空中族語教室(基礎入門課5課)。 |
2 |
中級班 |
36小時 |
1.能夠閱讀及理解短篇繪本及短文。 2.習得基本詞彙500詞。 3.能夠正確書寫日常生活簡單句型。 4.可以正確之簡單句型進行日常生活溝通。 |
參酌原民會以下教材研定相關課程: 1.句型篇中級教材。 2.生活會話篇教材。 3.閱讀書寫篇教材。 4.族語E樂園--空中族語教室(基本句型篇1-6課)。 5.族語E樂園--繪本平臺各類繪本。 |
3 |
中高級班 |
36小時 |
1.能夠閱讀及理解長篇文章。 2.習得基本詞彙800詞。 3.能夠了解基本之語法結構。 4.能了解複雜句句型結構。 5.能夠以族語簡短陳述自己意見。 |
參酌原民會以下教材研定相關課程: 1.閱讀書寫篇教材。 2.文化篇教材。 3.語法結構書。 4.族語E樂園-空中族語教室(基本句型篇7-8課及句型結構篇1-4課)。 5.族語E樂園--繪本賞析。 |
※參加課程之學員於報名時需繳交新臺幣壹仟元保證金,研習期間因故無法上課,需提出證明請假(含事假、病假、公假、公出),請假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3分之1(即12小時)者,保證金解繳國庫且不發給結業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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